国有资产产权登记

1.办理事项: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。
2.办理部门:产权科,杨光。
3.办理对象:国有企事业单位。
4.办理条件:(1)单位证明;(2)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的会计报告;(3)开办批文;(4)验资报告;(5)公司章程。
5.办理程序:(1)开办申请;(2)主管部门审批;(3)会计师事务所审验;(4)财政部门核准并登记发证。
6.办理时限:1个月。
7.收费标准:开办登记80元/次,年度检查50元/次。
8.监管部门负责人:市财政局总经济师陈锡勋。
9.办事纪律:公正、公开、高效、廉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