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同市计委申报国外贷款
1.办理部门负责人:外经科刘文尚科长,8850149。 2.办理对象:各县区及市属事业单位和经济组织。 3.办理条件:(1)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的优先行业;(2)计委立项批准;(3)有还贷能力,财务状况良好。 4.办理程序:(1)到项目单位了解情况,组织专家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;(2)到项目单位核实配套资金和还贷资金来源;(3)财政局研究后报市政府;(4)向省财政厅申报项目。 5.办理时限:1个月。 6.收费标准:不收费。 7.监管部门负责人:市局副局长,邹三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