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房资金管理

1.办理部门负责人:综合规划科副科长丁引华,8849432。
2.办理对象:市直各单位。
3.办理条件:(1)原有住房资入财政专户的单位;(2)该资金必须用于本单位公共部分房屋维修的职工住房改造。
4.办理程序:(1)首先由本单位递交住房维修和改造申请,并编制住房维修或职工住房改造的工程预算;(2)到市房改办办理审核预算手续并签出意见;(3)到市财政局综合规划科办理审核及资金拨付手续。
5.收费标准:不收费。
6.监管部门负责人:岳阳市财政局副局长熊建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