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项目管理单位资格审查

1.办理事项:项目管理机构资格审查。
2.办理部门负责人:企管科科长喻时赋,8225363。
3.办理对象:项目管理机构
4.办理条件:建设部《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的条件。
5.办理程序:(1)项目管理机构领取《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审批表》并如实填写,附带相关证件、文书报企管科审查;(2)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批。
6.办理时限:5天内。
7.收费标准:不收费。
8.监管部门:市建工局监察室,8249964。
9.办事纪律:依规审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