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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办理部门负责人:用地管理科科长张世愚,8886772。
2.办理对象: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单位。
3.办理条件:(1)申请报告;(2)建设项目有关批文;(3)项目建议书;(4)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及相关单位的意见。
4.办理程序:(1)建设单位将必备材料送建设用地科立案。(2)审批:①经办人初审;②科长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;③分管副局长审批,特殊问题报局长审定。(3)审批结果:同意的,核发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》及选址红线图;不同意核发的,拟文函复。
5.办理时限:5个工作日。
6.收费标准:不收费。
7.监管部门负责人:岳阳市规划局纪检组易湘清组长,8240965。
8.办事纪律: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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