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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办理部门负责人:科员谢纯,8619021。
2.办理对象:本市居民。
3.办理条件:探亲:(1)在港澳有定居或常住一年以上的直属亲属(本人或配偶);(2)本人或配偶在港澳有定居的二代以内旁系血亲(或其配偶)。商务:在正式注册,依法纳税的公司企业工作。
4.办理程序:探亲:(1)到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表格,提供相应证明;(2)到单位或辖区派出所签署意见;(3)再交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。商务:到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表格,提供相应证明,其他手续同上。
5.办理时限:15个工作日。
6.是否收费:100元/证;签注20元、50元、100元不等。
7.监管部门:市公安局纪委。
8.办事纪律:严格执法,热情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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