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租汽车准驾证
1.办理部门负责人:余果,科员, 8792777。
2.办理对象: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审查。
3.办理条件:根据建设部、公安部第63号令的规定,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的条件。
4.办理程序:(1)各出租汽车公司准备资料、资格初审;(2)营运车辆管理大队对出租汽车驾驶员、资格进行审核后,备案办理。
5.办理时限:公司组织、随到随办。
6.是否收费:不收费。
7.监管单位:岳阳市公安局纪委。
8.办事纪律:文明礼貌、热情服务、公事公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