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服务执业证书的办理
1.办理部门负责人:基层(企业)司法科毛含珲,8218775。
2.办理对象:取得法律服务资格或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。
3.办理条件:(1)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六个月;(2)以所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名义呈报申请。
4.办理程序:(1)市局基层科审查;(2)省厅审批颁证。
5.办理时限:15天。
6.收费标准:湘价费(2002)26。
7.监管部门:省司法厅基层处、市局纪检组。
8.办事纪律:依法办证,依法收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