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1.办理部门负责人:骆进保(五大队大队长),8218363。
2.办理对象:申办单位。
3.办理条件:(1)申请报告;(2)《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企业经营审批表》;(3)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企业经济性质的证明;(4)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;(5)资金信用证明、经营场所作用证明以及经费设施设备和消防设施情况;(6)企业职工情况;(7)企业制定的有关治安管理规章制度;(8)可行性研究报告。
4.办理程序:(1)申请人应当持有关材料所在地县(市)区公安(分)局治安(科)大队审批同意,下达正式批准文件,核发《特种行业许可证》;(2)申请人应当持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核发的《特种行业许可证》,按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,领取营业执照后,方准开业。
5.办理时限:7天。
6.是否收费:工本费20元。
7.监管部门:岳阳市公安局纪检组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