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案件立案、侦查、采取强制措施、移送起诉
1.办理部门负责人:岳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办案指导大队刘顾群大队长。
2.办理对象:刑事犯罪涉嫌人员。
3.办理条件:根据《刑法》、《刑事诉讼法》有关规定。
4.办理程序:(1)受案;(2)立案;(3)侦查;(4)采取强制措施;(5)审查提出起诉意见;(6)移交检察院起诉。
5.办理时限:一个月。
6.是否收费:不收费。
7.监管部门:岳阳市公安局法制办。
8.办事纪律:严格、公正、文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