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私事出国旅游、探亲、访友、定居、商务等持用护照

1.办理部门负责人:主任科员杨寿光,8619085,李玲,8619021。
2.办理对象:本市居民。
3.办理条件:(1)团队出国旅游:旅行社正式收据;(2)探亲访友:说明在国外确有亲友;(3)商务:单位出具派遣书。
4.办理程序:(1)县、市居民到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表格,如实填写;(2)到单位或辖区派出所签署意见;(3)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后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。
5.办理时限:15个工作日。
6.是否收费:200元/证。
7.监管部门:市公安局纪委。
8.办事纪律:严格执法,热情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