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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办理事项:申办饲料准产证、免税证、许可证。
2.办理部门:发展计划委员会饲料办。
3.办理对象:新申办企业、老企业。
4.办理条件:根据国务院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饲料企业必须准备五项条件:(1)有与生产饲料、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、设备;(2)有与生产饲料、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;(3)有必要的检验机构、检验人员和检验设施;(4)生产环境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、卫生要求;(5)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国家环保要求。
5.办理程序:(1)企业申报;(2)市饲料办审核盖章;(3)报省。
6.办理时限:10天左右。
7.收费标准:不收费。
8.监管部门:市纪委、市计委纪检监察室,8880481。
9.办事纪律:公正、公开、公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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