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准化审查

1.办理部门负责人:陈华威科长,8850922。
2.办理对象:企、事业单位。
3.办理条件: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实施细则》。
4.审批程序:(1)由企、事业单位提出申请,上报材料;(2)由标准质量科派员组织专家审核,报局长批准。
5.办理时限:不超过7天。
6.收费标准:按94湘价计费(90)号文收费。
7.监管部门:市质监局监察室,8842864。
8.办事纪律:严格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