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
1.办理部门负责人:李岳君,8845727。
2.办理对象:特种设备作业人员。
3.办理条件:须经我局培训考核后发证。
4.审批程序:(1)培训;(2)考核;(3)发证。
5.办理时限:2年核准。
6.收费标准:5元/本。
7.监管部门:市质监局监察室,8842864。
8.办事纪律:严格按国家质监局。[2000]第13号令《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》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