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镇防空警报设置点或者规划设置点警报房预留
1.办理部门负责人:指挥通信科科长付依拉,8886718。
2.办理对象:城镇防空警报器规划设置点单位。
3.办理条件:(1)人民防空警报设置点和规划设置点;(2)高度10层以上建筑物。
4.办理程序:(1)由各单位提出设计图纸;(2)审查图纸,现场勘察;(3)审批通过;(4)验收。
5.办理时限:2天。
6.收费标准:不收费。
7.监管部门负责人:孟庆杰(副主任),8886702。
8.办事纪律:程序公开、保证质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