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计划

1.办理部门负责人:综合计划科  张忠副科长,8843479。
2.办理条件:(1)符合《岳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》规定的岳阳市境内的企业;(2)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;(3)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真实可行;(4)其他相关附件材料。
3.办理程序:(1)企业提交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立项要求的申报材料;(2)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现场考察,确定予以评审的项目;(3)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;(4)根据专家评审结果,局党组研究确定项目立项并安排经费;(5)项目计划和经费下达,签订合同,办理拨款手续。
4.办理时限:3个月。
5.是否收费:不收费。
6.监管部门负责人:科技局纪检组姚金旺,8848982。
7.办事纪律:严格审查,公开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