技术贸易机构审批

1.办理部门负责人: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刘碧华副科长,8843482。
2.办理条件:按照《湖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》13条规定,须提供以下书面材料方可办证:(1)申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;(2)申请单位组织章程;(3)资信证明;(4)住所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;(5)法人代表任命书和身份证明;(6)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书、资格证明书;(7)从事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的能力证明。
3.办理程序:(1)受理申请;(2)材料审查;(3)实地考察;(4)审批。
4.办理时限:1个月。
5.是否收费:收费。
6.监管部门负责人:科技局纪检组,姚金旺,8848982。
7.办事纪律:公平、公正,程序合法,手续完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