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、市、区人民政府,岳阳经济开发区、南湖风景区、屈原管理区,市直及中央、省属驻岳各单位:
《岳阳市“十一五”环境保护规划》已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二○○七年四月二十八日
岳阳市“十一五”环境保护规划
第一章
总 论
1.1编制依据
1.1.1
国家环境保护总局《关于对环境保护“十一五”规划主要指标进行测算的通知》(环办函〔2005〕240号)。
1.1.2
湖南省环境保护局《湖南省环境保护“十一五”规划编制基本思路》(湘环发〔2005〕15号)。
1.1.3
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湖南省“十一五”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》(湘政办发〔2006〕53号)。
1.2
规划原则
1.2.1
统一规划,突出重点
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,落实科学发展观,以人为本,统筹考虑经济发展和环境、资源的承载能力,用环保的理念和要求,按环境的承载能力引导经济健康发展。针对我市各县、市、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资源条件不同情况,采取分功能区控制,科学指导的原则。长江岳阳段、铁山饮用水源保护区、东洞庭湖区域以生态功能保护为重点,南湖、汨罗江、新墙河、华容河、芭蕉湖区域以强化污染治理为重点,城市大气环境以推广清洁能源使用、加强基建扬尘监管为重点。
1.2.2
预防为主,因地制宜
合理开发利用资源,增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环境支撑能力,促进区域的可持续发展。
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和国家“十一五”环保工作的主要任务,结合我市环境保护实际情况,使环境保护规划既具超前性,又有可操作性。
1.2.3
发展循环经济,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
从我市环境、经济的实际情况出发,合理调整产业结构,引进新技术,培育新产业,按照循环经济理念,根据生态系统的环境承受能力,科学合理地规划建设产业链,节约使用人类可使用的资源,加强环保科技投入,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工程,构建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。
1.2.4
完善制度,严格环境监督管理
强调政府对环境保护的主导作用,制定和完善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、规定,调动各级政府、各职能部门保护环境的主动性,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能力,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,继续深入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,以执法促治理,以执法促投入,以执法促重点环境问题的解决,以执法推动环保工作,树立环保执法权威。
第二章
“十五”环境保护情况
“十五”期间,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在各部门单位的支持、配合下,较好地完成了“十五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。
2.1
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提高
2.1.1
主要水域水质状况
8个水环境功能区域的水质符合各功能区划要求,达到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要求,水域污染治理和控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。
(1)长江干流岳阳段,流经我市华容县、君山区、岳阳楼区、云溪区和临湘市,全长163公里。城陵矶上游80公里,控制断面水质为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Ⅱ类;城陵矶下游83公里,控制断面水质为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Ⅲ类。
(2)东洞庭湖,沿湖周边有岳阳楼区、岳阳县、湘阴县、汨罗市、华容县和君山区,面积为1313平方公里,控制断面水质为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Ⅲ类。
(3)湘江岳阳段,流经我市湘阴县,注入东洞庭湖,全长30公里,控制断面水质为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Ⅲ类。
(4)汨罗江,发源于江西省修水,流经我市平江县和汨罗市,注入东洞庭湖,全长253公里,控制断面水质分别为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Ⅲ类和Ⅱ类。
(5)新墙河,发源于我市平江县,流经岳阳县,在筻口镇接纳临湘市桃林河水,汇入东洞庭湖,控制断面水质分别为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Ⅲ类和Ⅱ类。
(6)华容河,发源于湖北省调关,流经我市华容县和君山区,注入东洞庭湖,全长60公里,控制断面水质分别为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Ⅲ类和Ⅱ类。
(7)长安河,在我市临湘市境内,注入黄盖湖,控制断面水质为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Ⅳ类。
(8)南湖,位于市城区,控制点位的水质分别为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Ⅲ类和Ⅳ类。
2.1.2
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
“十五”期间,我市空气质量保持平衡。市城区建成烟尘控制区47平方公里,占建成区面积的96.91%。市城区设有7个空气自动监测站,常规监测空气环境质量达到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3095-96)Ⅱ、Ⅲ级。
2.1.3城区环境噪声状况
市城区建有环境噪声达标区37.4平方公里,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为77.11%。常规监测结果表明,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5.1dB(A),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9dB(A)。
2.1.4
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
2004年,我市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为27.1万吨,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为3.37万吨,其中危险废物处置量3525吨、工业固体废物年排放量为7600吨,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81.09%。
2.2
总量控制计划执行情况
总量控制计划以经济建设为中心,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,依靠科技进步和经济结构调整,促进工业生产清洁化,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,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,加强综合协调和分类指导,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,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。总量控制的工作重点是“一江、二湖、三区”(长江,南湖、东洞庭湖,烟尘控制区、噪声达标区、饮用水源保护区)的保护和建设,确保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控制稳定在二级水平,主要水域水质控制断面达到Ⅲ类水平,资金投入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。
总量控制计划中,大气污染物重点控制二氧化硫和烟尘,2004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64797.54吨、烟尘排放量为18555.23吨,二氧化硫排放量高于控制指标、烟尘排放量低于控制指标;水污染物重点控制化学需氧量,2004年全市工业废水排放化学需氧量35678.52吨,在控制指标内。
2.3
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
坚持“预防为主,防治结合”的方针,严把新建项目环保审批关,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,严格按照有关产业政策审批新建项目,对污染严重的区域和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行业,要求建设项目必须有总量控制指标,企业要做到增产不增污或者减污。
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,我市进一步加大了工业污染的控制力度。“十五”期间,全市共投入工业污染治理资金8.7亿元。同时,加大了其他污染治理力度,通过实施“3332工程”,整治了南湖、东风湖、芭蕉湖周边污染;强化了烟尘控制区、噪声达标区、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管理;开展了机动车尾气治理、三产业污染防治、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等专项行动;制定了禁止白色污染、禁止含磷洗涤剂污染的规定。
2004年,全市对52处重点污染源进行了治理,年削减化学需氧量2.22万吨,年节水112万吨,年节能折标煤3877吨。
2.4
环保监管能力明显增强
“十五”期间,我市加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力度,平均每年投入专项资金近千万元,监测、监察、宣教、信息等方面得到加强,空气自动监测站增加到3个,水质自动监测站由1个增加到2个,并实行空气质量日报制度。
第三章
“十一五”规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
3.1
指导思想
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突出协调发展的理念,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,提高发展质量,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,在发展的过程中解决环境问题,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平衡,构建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,为把岳阳建设成为经济持续快速增长、社会全面发展进步、生态良好、环境优美的家园,提供环境保障。
3.2
规划目标
3.2.1总体目标
环境管理体制不断健全完善,环保投入机制更具活力。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,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,重点企业污染得到有效治理,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有所改善,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。循环经济得到较大发展。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,呼吸清新的空气,有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。
3.2.2具体指标
根据国家“十一五”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,结合我市经济社会“十一五”发展目标和环境保护实际情况,确定我市“十一五”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如下:
(1)环境质量指标
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%,地表水按功能区达标率大于70%;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大于292天/年;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
dB(A),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小于70
dB(A);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8m2,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保护;酸雨的强度和频率有所降低;辐射水平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。
(2)总量控制指标
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6.79万吨/年,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9万吨/年,砷排放量控制在0.07万吨/年,镉排放量控制在0万吨/年。
(3)污染控制指标
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60%,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80%,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0%,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%,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5%,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%,规范化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%,危险废物、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得到安全处置。
(4)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指标
构建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,全市环境监察、监测、信息、辐射管理、宣教能力达到国家标准化水平。建成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,建立环境应急响应及监测系统,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大于60%。建立空气质量和水质自动监测系统。
3.3
保障措施
(1)坚持环境综合整治。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,全面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,不断巩固和扩大烟尘控制区、噪声达标区和生态保护区建设。各部门通力协作,齐抓共管,形成合力,提高城市品位。
(2)坚持依法行政,严格控制新污染源。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影响评价工作和“三同时”管理工作,做到增产不增污、少增污或减污,积极治理老污染,淘汰落后工艺、设备和产品,关闭污染严重、治理无望的企业,全面推行清洁生产,大力发展循环经济,提高资源利用率,降低能耗物耗。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。
(3)转变发展观念,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。以人为本,转变经济增长方式,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,从片面强调经济发展速度向全面地构建和谐社会转变,实现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发展。
3.4
规划期限
“十一五”规划期为2006年至2010年。
第四章
自然环境和经济环境概述
4.1
自然环境
岳阳市临长江、畔洞庭,现辖4个县2个县级市6个区,国土面积1.5万平方公里,总人口536万,其中城区面积824平方公里,城市人口78万。先后被国家批准为沿江对外开放城市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、中国优秀旅游城市、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。境内有洞庭湖、岳阳楼、君山岛、南湖、张谷英村、屈子祠、团湖公园等景观,及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、大云山国家森林公园和五尖山省级森林公园。
4.2
经济环境
岳阳有独特的区位优势,是湖南省唯一的临江口岸。洞庭湖、长江黄金水道、107国道、京珠高速公路、京广铁路、正在建设的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在境内多元交汇,水陆交通便捷。城陵矶港口1996年被国家批准为对外开放港口。
岳阳是一个以石化产业为主导产业的新兴工业城市,目前已形成石化、饲料、医药、纺织、建材、造纸6大支柱产业。大工业优势明显,中央在湘企业形成的产值中岳阳占到了1/4。饲料产业是我市第二大产业支柱,浓缩饲料销售量占国内市场份额的1/4。岳阳素有“鱼米之乡”之称,粮、棉、油、猪等大宗农产品产量一直位居全省前列,水产品产量居全省之首,长江河蟹、洞庭青虾、湘云鲫(鲤)成为岳阳水产品三大特色品牌。
第五章
工业污染防治
5.1
目标与任务
“十一五”期间,我市工业污染防治坚持“预防为主,防治结合”的方针,结合企业改制,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,依靠科技进步推行清洁生产,优化能源结构,发展循环经济,强化环境管理,增加环保投入,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,遏制环境污染。基本任务是:
5.1.1
严格控制工业废水污染势头,削减全市废水排放量,力争到“十一五”末,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98%,排放达标率达到95%。
5.1.2
加大工业废气治理力度,提高废气处理率,努力控制工业废气污染物含量,力争到“十一五”末,工业废气处理率达到95%。
5.1.3
加快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步伐,到“十一五”末,全市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争取达到70%以上。
5.1.4
加强放射源的环境安全监管,防止放射性环境事故发生。
5.1.5进一步提高工业“三废”综合利用率,到“十一五”末,力争全市工业“三废”综合利用产值、利润分别达到5.0亿元、1.0亿元以上。
5.2
主要措施
5.2.1
加大新污染预防力度,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。对新建项目,认真落实国家《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和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》,坚持总量控制、以新带老、达标排放、清洁生产和“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”的原则与方针,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,切实落实“三同时”制度,大力预防和控制新污染的产生。
5.2.2
加大工业技术改造和“三废”治理力度,降低工业污染物排放水平。在“十一五”期内,结合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,经济结构调整等有利时机,淘汰一批工艺落后、污染严重生产装置和设备,依靠科技进步加大技术改造和工业“三废”治理力度,着力推行清洁工艺,实现清洁生产。同时,加大环保资金投入,加强工业“三废”处理设施建设,进一步降低全市工业污染物的排放水平。
5.2.3
积极推进节能战略,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。大力推广清洁能源,加快工业燃料结构改革。倡导工业企业以气代煤、尾气及余热综合利用,采取有力措施,限制使用高硫煤,同时加大脱硫设施建设力度,基本消除煤烟型污染的压力。
5.2.4发展循环经济,开展清洁生产,实施清洁生产审核。强化企业内部管理,推广先进技术和设备,合理利用资源,降低成本,减少污染物排放。
第六章
生态环境
6.1
目标与任务
6.1.1
生态环境保护总体目标
遏制生态破坏,发展循环经济,改善生态环境,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的持续、健康发展,逐步满足人民群众物质、文化生活水平提高对生态环境质量要求的需要。“十一五”期间,逐步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,有效控制生态环境破坏趋势,促使生态环境质量走上良性发展轨道。
6.1.2
基本任务
(1)建设中国洞庭湖博物馆。
(2)建设东洞庭湖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。
(3)创建2-3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县、市、区。
(4)加强铁山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建设,植树造林,防治水土流失,治理环境污染。
(5)加强乡镇工业企业环境污染治理,全市乡镇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达标率达到70%,废气治理率达到95%,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%。
(6)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,树立1至2个环境优美乡镇典型,以点带面,促进小城镇环境保护规范化发展。
(7)发展循环经济,抓好1至2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控制和资源化利用工作。
6.2
主要措施
6.2.1
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、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、自然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,分地推进、分类指导、因地制宜,分工合作、各负其责、统一监督的原则。
6.2.2
加大乡村环境保护力度,推广生态农业,科学使用化肥和农药,提高化肥和农药的使用效率,减少农业环境污染。
6.2.3
加强乡镇企业环境管理,积极治理污染,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高消耗和高污染落后生产工艺向乡村转移。
6.2.4
注重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建设。大力植树造林,积极整治矿产等资源开发引起的生态破坏,治理水土流失,整治河道,加强水利工程建设,减轻自然灾害。积极引导乡村小城镇环境建设,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。
6.2.5
增加生态环境保护投资,保障生态建设和污染治理工程落实,克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倾向,注重发挥综合效益。
第七章
环境法制与环境宣教
7.1
环境法制建设
7.1.1
目标
按照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,加大环保执法力度,做到依法行政。完善制度,规范执法程序,加强执法培训,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,确保办案质量。
7.1.2
措施
(1)认真开展“五五”普法学习,将普法学习与环保岗位学法有机结合起来,提高环境法制观念和环保执法水平。
(2)搞好环保执法质量考核,建立操作性较强的考核检查制度,实行有错无为问责。
(3)健全环保行政执法制度,加强内部监督管理,制订错案追究和有功人员奖励制度。
(4)认真做好环保案件的调查、取证、审议、复议、应诉等工作,做到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、依据准确、程序合法、处罚适度。
(5)加强环保法制培训,执法人员持证上岗、亮证执法。
7.2
环境宣教
7.2.1
目标
认真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《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生态环境道德观和价值观教育的通知》(环发〔2004〕112号)和《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领(1996——2010年)》,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,形成人人动手、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。
7.2.2
措施
(1)采取多种形式向各级领导干部宣传环保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普及环保科学知识。在各级党校开设环保课或专题讲座,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参加上一级举办的环保培训。
(2)深入开展创建绿色学校、绿色社区活动。在广大学生中开展环保知识普及教育,在市民中开展生态环境道德教育。
(3)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。建立全市反应快速的环境新闻网络,加大新闻报道力度,开展全方位、多层次的宣传。
(4)协助开展岳阳环保世纪行活动。协助市人大每年开展一次环保世纪行活动,对全市的环保热点、难点问题进行执法检查,对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查处,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。
(5)抓好环保队伍素质教育。采取自学和办短训班等形式,组织环保人员认真学习环保业务知识,建立一支懂业务、会管理、高素质的环保队伍,满足日益发展的环保事业需要。
第八章
环境科技和环保产业
8.1
目标与任务
“十一五”期间,结合我市工业结构调整,大力发展环保产业,推行清洁生产,发展循环经济,使环保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。积极开展环保合作与交流,多渠道筹措环境科技资金,提高科技创新水平。
8.2
主要措施
8.2.1
加强对环保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,成立岳阳市环保产业协会,做好全市环保产业发展的组织、协调工作,维护企业合法权益,构筑面向市场的环保技术服务体系和公平有序的市场运行机制。
8.2.2
大力发展环保咨询服务业,培育环保技术服务市场,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环保技术推广转让机制。通过环境法规、标准、技术政策、示范工程和重点技术的运用,引导环保产业正常、有序发展,促进环保设施运营企业化、专业化和市场化。
8.2.3
推进环保资质认可。建立和完善环保设施运营资质、环境监测仪器、机动车污染排放检测、环境工程设计的认证认可制度,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,实行环境保护产品、环境标志产品及环境技术认证制度。
8.2.4开展环境保护关键技术和工艺设备的研究开发,加快环保产业发展。结合产业结构调整,鼓励大中型企业进入环保产业。
8.2.5
全面推行清洁生产。全市重点污染企业全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,开展持续清洁生产。创建一批废水、废气、废渣“零排放”企业,使全市主要行业的能耗、物耗、水耗和污染物排放强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。
8.2.6
积极开展环保科技知识普及活动,加强循环经济普及宣传工作。
8.2.7
协调科研单位、大专院校科研力量,对重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项目进行攻关,解决环境保护技术难点。
8.2.8
开展环境保护信息交流与合作,引进先进技术、管理经验和资金,提高环境管理水平。
第九章
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
9.1
目标与任务
以依法行政为前提,以加强基层环境监察工作为重点,健全环境监察机构,理顺管理体制,建立稽查机制,规范环境监察行为,提高快速反应能力,全面提高环境监察执法装备水平和能力,使环境监察工作适应环境保护的新要求,造就一支精干、高效、廉洁、文明的执法队伍。大力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,提高环保队伍的现代化水平。
9.2
主要措施
9.2.1
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的要求,市环境监察支队争取在“十一五”初期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并通过国家总局和省局的验收,县、市、区环境监察大队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并通过验收。
9.2.2
健全和完善环境监察网络监控系统。在“十五”期间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基础上,健全环境监察网络监控系统,建成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,通过市环保局信息中心对污染因子和污染防治设施进行计算机监控。加强县、市、区环境监察网络工作站建设,与市信息中心联网,通过网络向省局、国家总局提供数据和信息。
9.2.3
建立“12369”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工作平台,实行24小时值班制,按市、县(市、区)管辖范围和对象实行分级负责。
第十章
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
10.1
目标与任务
“十一五”期间,重点开展以环境信息数据库建设为核心的资源开发利用,促进环境管理、环境业务工作的规范化、系统化、标准化进程,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,提高管理人员和业务技术人员的素质,逐步建成并完善市环境信息网络平台、环境电子政务(业务)应用平台、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平台、环境信息服务平台,与国家环境信息和市政府信息化建设进程同步发展,实现环境政务(业务)信息化、环境管理信息资源化、环境管理决策科学化和环境信息服务规范化,整体推进“数字环保”。
“十一五”期间,环境信息将在网络管理、业务应用、信息资源共享和信息服务等方面整合发展,建设和健全环境信息标准体系和环境信息安全体系,建设和完善环境信息化培训体系。做好环境信息需求分析,充分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,建设好环境信息基础数据库、环境管理信息系统、电子政务系统和环境决策支持系统。
10.2
主要措施
10.2.1
完善网络平台建设
集中力量建设与完善三大环境信息基础网络系统,即环境数据传输网、局内部办公信息网和对外政务公开网站,建成“三网并用”的环境信息网络平台,进一步加大环境信息网络系统计算机软、硬件设备更新与升级的投入,完善环境数据传输系统建设。
(1)在国家环保总局的统一规划部署下,通过卫星专用网系统,与国家总局和省局及其他重点城市之间建立电子公文、信息数据传输网络;
(2)通过光纤专线与市政府办公自动化城域专网实现信息发布、电子公文交换;
(3)利用虚拟专用网络与各县、市、区环保局、分局在公共网络上实现安全、高效通讯;
(4)扩展无线网,促进移动网与固定网融合,建立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无线通讯传输系统,提供视频图像现场稽查辅助功能,为现场监察和环境管理提供服务;
(5)内网办公信息系统继续完善办公自动化功能,加强局域网内部数据与资源共享;
(6)政务公开网站进一步整合环境电子政务(业务)应用功能,为社会公众提供多渠道、多层次的服务。
10.2.2
加强环境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,促进资源共享
加强各类环境基础数据的收集、整理、加工、传输和管理,实现计算机化和网络化,开展对信息的深度加工、分析处理,提升环境信息资源利用和开发能力。建立健全各类环境信息数据库,主要包括各级环境统计数据库、排污申报数据库、环境质量数据库、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库、环保产业信息库、社会经济数据库等。完善我市环境空间数据库,建立各级基础图库和环境专题图库。
10.2.3
开发应用,促进环境信息技术的普及
加大投入,不断创新环境管理水平,发展环境管理政务、业务应用平台,全面实现环境政务、业务管理信息化。建立健全包括机构人事、文书档案、宣传教育、文件收发、计划财务等内容的环境政务管理信息系统。完善与发展主要包括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管理信息系统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管理、总量控制、科技项目、环保产业、排污收费、排污申报登记和许可证、环境监察等内容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。
10.2.4
完善环境信息系统,实行规范化管理,确保环境信息安全
加强环境信息资源管理,进一步开发和利用环境信息资源,做好信息服务工作,保障环境信息网络正常运行,加强信息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,严格执行环境信息标准和规范、网络安全和保密制度,提高环境信息开发、传输和应用的一致性。
10.2.5
培养和建设环境信息化队伍
制定环境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技术培训计划,通过培训、开设讲座等形式,普及信息技术知识,掌握信息化与电子政务系统知识与技能。提高专业人员素质,以现有人员自我培养、提高为主,引进人才为辅,加快知识更新,加强培训教育,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、稳定的信息化专业管理队伍。
第十一章
环境监测科研能力建设
11.1
目标和任务
健全监测体系,强化监测能力,提高监测质量,坚持为环境管理服务。始终以准确把握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规律为目标,实现环境监测自动化,监测信息网络化,仪器设备现代化。
11.2
主要措施
11.2.1
加快环境监测自动化能力建设。环境监测数据达到“五快”要求,为环境决策与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,为环境执法实施技术监督,为社会经济建设提供技术服务。
(1)环境空气监测:在现有3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基础上,力争到2010年6个空气监测点位全部实现自动化监测。
(2)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:在城陵矶长江水质自动监测站、岳阳楼东洞庭湖水质自动监测站基础上,增设铁山水库和金凤桥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。
(3)酸雨监测:“十一五”期间,实现酸雨自动采样,加强降水离子监测能力建设,准确评估酸雨污染状况,为酸雨控制提供科学依据。
(4)污染源监测: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的在线监测,除省控重点污染源外,逐步实现对市控重点污染源进行在线监测。
11.2.2抓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。逐年添置更新监测仪器设备,到“十一五”末,拥有比较完善的监测仪器设备,包括常规监测、自动化监测站(点)所需仪器设备,装备环境应急监测系统;添置特色项目监测仪器,包括生物监测、土壤监测、生态监测、放射性监测、电磁辐射监测等仪器。完成环境监测大楼建设,使办公条件和实验室条件达到标准化建设的要求。
11.2.3
进一步扩大监测业务领域。通过与湖南省洞庭湖监测站的合并,整合机构和优势,加强生态领域的监测。协调各方,开展室内监测和建筑材料的监测。
11.2.4
加强环境监测管理,保证环境监测质量。完成计量认证的换版和复查工作后,严格按质量体系要求做好日常监测工作。2008年力争完成国家实验室的认可工作。
11.2.5
壮大监测队伍,加强人才培养。通过对区级环保机构的收编和与湖南省洞庭湖监测站的合并,壮大和充实监测队伍,取消三级站,重点建设好二级站。
注意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综合分析人才、监测分析专家、学科带头人。制订培养人才规划,培养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。掌握国家标准和规范,实施科学监测。准确理解各项标准的实施条件,掌握各项操作规程。
11.2.6
抓好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业务培训。应急监测做到召之即来,来之能战。针对本地情况,组织培训和演练,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。
11.2.7
加强环境监测科研,提高环境监测水平。开展颗粒物源解析的研究、环境监测数据平台的开发和应用,开展东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研究,开展岳阳市环境空气污染预报研究。
第十二章
“十一五”环境保护项目
12.1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。共43个项目,总投资68369.32万元。其中水污染治理项目31个,投资57268.57万元;粉煤灰、灰尘治理项目4个,投资857.75万元;废气治理项目8个,投资10243万元。
岳阳市“十一五”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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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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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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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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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建设内容和工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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削减污染物
(吨/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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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投资
(万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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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实施
起止年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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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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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天润
化工发展
股份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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污水
零排放
治理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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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锅炉废水处理②连续熔流③含氨废水提浓回用④尿素冷凝液深度水解⑤废油水处理⑥醇烃化精制⑦反渗透脱盐水系统⑧循环冷却水系统⑨清浊分流⑩终端处理⑾在线监测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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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削减COD269吨、SS413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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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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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2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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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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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天润
化工发展
股份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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锅炉烟气除尘系统改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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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用NET湿式除尘技术对现有麻石除尘器进行全面改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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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0000m3/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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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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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2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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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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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阳纸业
股份有限
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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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节水
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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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木、化苇浆系统综合节水改造。以中浓封闭筛选代替低浓度开放式筛选;加强化木、化苇车间内的循环水利用率;将造纸车间多余白水回送制浆车间稀释后用于制浆;合理调配碱回收车间清洁热水;通过DCS控制来减少水耗;淘汰老碱回收炉,增加新的270吨/日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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减少黑液排放,苇浆碱回收率提高到80%以上,木桨回收率提高到90%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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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475.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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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-2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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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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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阳纸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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