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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江县公证处
公证处业务范围:1、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真实性,如合同等。
2、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的真实性,如现场公证等。
3、证明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合法性,如订立遗嘱等。
4、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。
5、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。
张伟红 主 任
毛 大 副主任
邓 宇 副主任 电话: 6222311
地址:平江县城关镇北街三犊源38号司法局院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