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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阳市广播电视局
(一)审核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;
(二)审核个人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;
(三)审核建立、撤消有线电视频道;
(四)审核广播电台、电视台(含教育台)的设立、变更;
(五)审核设立卫星电视设施定点销售单位;
(六)省级以下的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许可(审批权在省级);
(七)有线广播电视转播频道(审批权在省);
(八)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电视节目(审批权在省);
(九)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许可证(审批权在省级)。
(十)宾馆、饭店开办视频点播(审批权在国家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