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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阳市广播电视局

(一)审核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;

(二)审核个人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;

(三)审核建立、撤消有线电视频道;

(四)审核广播电台、电视台(含教育台)的设立、变更;

(五)审核设立卫星电视设施定点销售单位;

(六)省级以下的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许可(审批权在省级);

(七)有线广播电视转播频道(审批权在省);

(八)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电视节目(审批权在省);

(九)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许可证(审批权在省级)。

(十)宾馆、饭店开办视频点播(审批权在国家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