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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阳市物价局

(一)负责审批收费许可。

(二)负责审核价格核准。

(三)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组织实施地方性价格政策和重大价格改革方案。

(四)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调控措施,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综合平衡;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、管理、使用工作;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。

(五)依法组织全市工农产品、房地产、公用事业、公益性服务、中介服务及部分行政管理的成本费用的调查分析工作,分析、预测、监控市场行情和价格、收费动态,向有关方面提供调查、分析资料,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。

(六)研究制定全市商品价格、经营服务收费的管理目录和管理办法,并负责组织实施;管理国家、省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、服务价格;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、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中介服务收费。

(七)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、行政事业性收费、经营者的中介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,规范价格行为,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,对各类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;推行明码标价制度,指导行业价格自律;健全对价格和收费行为的举报制度,指导价格、收费社会监督工作;指导全市价格行政复议并按规定受理复议案件。

(八)负责全市部门间、行业间的价格协调衔接工作;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鉴证、价格评估工作。

(九)指导各县、市、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物价工作;负责全市物价干部的业务培训。


(八)承办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